第一條 為推進落實“放管服”改革在寬城區落地見效,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2019〕35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 本方案所稱的新聞出版及電影行業公共信用信息是指新聞出版及電影行業的主管部門在履行法定職責、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所產生和獲取的信息。
第三條 寬城區新聞出版局是新聞出版及電影行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的主管部門。
第四條 新聞出版及電影行業信用信息管理遵循客觀公正、標準統一、分級分類、動態調整的原則。
第五條 新聞出版及電影行業公共信用信息包括基礎信息、守信信息、失信信息:
(一)基礎信息是指能識別信息主體身份主體信用狀況的信息,包括注冊登記信息、行政許可等信息等;
(二)守信信息是對信息主體信用狀況有正面影響的信息;
(三)失信信息是對信用主體有負面影響的信息,包括行政處罰信息等;
第六條 新聞出版及電影行業信用信息應遵循應采盡采的原則。
第七條 寬城區新聞出版局根據信用信息,對信息主體實施分類管理和服務,具體可分為A、B、C、D四個等級。
第八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新聞出版及電影行業信息主體納入A級:
被省、市級以上宣傳部門給予行政獎勵或政府有關部門表彰的;
第九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新聞出版及電影行業信息主體納入B級:
(一)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
(二)積極配合宣傳、統戰、文化執法、市場監管、公安、網信等部門日常檢查,提供資料均合法、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三)存在其他良好守信行為;
第十條 只有基礎信息的新聞出版及電影行業信息主體納入C級:
第十一條 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新聞出版及電影行業信息主體納入D級:
在日常監督檢查中被認為不合格且不在規定期限內整改的;
第十二條 對信用等級評價為A級的新聞出版及電影行業信息主體,實施以下激勵措施:
(一)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給予在信用長春網站上公示,優先推介良好形象;
(二)在政府采購、項目招投標、資格審查、資格認定等各類政府優惠政策中優先考慮;
第十三條 對信用等級評價為B級的新聞出版及電影行業信息主體,實施以下管理措施:
保持日常檢查頻次,在隨機抽查中列為檢查對象。
第十四條 對信用等級評為C級的新聞出版及電影行業信息主體,實施以下管理措施:
適當增加檢查頻次,在隨機抽查中列為檢查對象。
第十五條 對信用等級評價為D級的新聞出版及電影行業信息主體,實施以下管理措施:
加大日常檢查頻次和隨機抽查力度,實行動態監管。
第十六條 本方案由寬城區新聞出版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內實行。